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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岛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09-16 14:30:43           浏览数:0

  各班级: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青农大校字〔2021〕162号)及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应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包括保留学籍、休学、延期毕业和在纪律处分期限内的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自入学以来,未出现以往课程未获得学分情况),科研能力显著(成果时间截止到申报当年8月31日,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使用的科研成果等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发展潜力突出。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一次性发放。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学院共计分配和评选推荐8名硕士研究生。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依据自愿申请的原则进行申报评选。申请者主动按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表》、《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一览表》、《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荣誉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纸质原件(SCI等外文需附纸质检索证明)。9月18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005165477@qq.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文经楼A406室,逾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2.学院按照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要求,设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明确评审监督人员,学院评审委员会和评审监督人员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3.学院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学院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拟获奖人员的参评支撑材料电子版在学院网站以pdf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各班级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将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条件和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学生,以充分发挥奖学金对提高研究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科研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的激励作用。

  附件:

  1.《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表》

  2.《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一览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

  2026年9月16日

责任编辑:孙杰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表.xlsx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一览表.docx


附件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4: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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