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2 10:01:58 浏览数:0
一、组织领导
(二)各专业(领域)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织本专业(领域)考生的综合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口语、英语听力)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有关复试内容。
学院安排一名专职技术保障人员负责全院各个小组复试技术保障。每个复试小组同时各安排一名技术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复试过程的技术保障,安排一门专职监督员监督复试小组复试全过程。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人员不得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
专业方向或领域 |
全日制计划数 |
非全日制计划数 |
|
学术学位 |
农林经济管理 |
7 |
0 |
专业学位 |
农业管理 |
41(含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1人) |
21 |
农村发展 |
42(含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1人) |
39(含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1人) |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专业分数线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初试成绩不低于345分,英语一和思想政治理论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49分,数学和业务课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74分;
农业管理和农村发展领域初试成绩不低于253分,英语二(或英语一)和思想政治理论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33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为总分不低于252分,单科不低于24分。
2.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农林经济管理为120%;农业管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为120%;农村发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为122%。根据复试差额比例,按照达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按照研究生部(处)网站公布的《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学籍学历等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1. 复试资格
(1)符合我校2020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3)往届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故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除需提供以上(2)或(3)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电子证明材料。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享受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跟研究生招生办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考生成绩记录方式
1.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学校规定的网络复试平台。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加试科目考试。
(1)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听力与英语口语四个复试项目。综合测试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综合测试各项目分值分别为专业课考试30分、面试60分、英语听力5分、英语口语5分。综合测试合格分为40分。综合测试成绩和初试总成绩按计算方式计入考生总成绩。
1)专业课考试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考试科目:微观经济学;
农业管理和农村发展专业考试科目:农业技术经济学;
专业课考试方式为考试时随机抽取试题向考生展示并复述给考生,考生在线口述作答。
2)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通过考生在线回答面试人员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查。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成绩单)、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创新能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或职业精神、职业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
综合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荣誉或奖励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学业成绩单、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奖证书、奖学金证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实践(实验)能力材料(参加专业实践成果材料、操作过的大型仪器设备清单等),其他荣誉或奖励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电子材料,并按规定上传到复试系统,供复试小组人员查看。
3)英语听力及英语口语
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等交流能力,以复试小组人员与考生在线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考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农业政策学》和《区域经济学》两门考试科目,采用考试时随机抽取试题后向考生展示并复述给考生,考生在线口述作答的方式考试。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具体安排
以下为第一批次复试安排,其他批次另行通知。
1.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复试费180元,未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同等学力加试考试时间
同等学力加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具体时间见学院发布的考生须知。
3.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复试:2020年5月16日-17日。
第一批次复试考生为进入复试的报考我院各专业(领域)的第一志愿考生。
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将在学院考生须知中公布。
(六)体检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调剂基本要求见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调剂程序
1. 考生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学院工作小组审核考生资料,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24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24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学院组织的网络远程复试。
4.学院组织复试并公布复试结果。
5.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70%+综合测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总成绩分别排名。
2. 按各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3.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按初试总分顺序排名;初试总分相同按初试英语科目成绩排名;初试总分和初试英语科目成绩均相同的按初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成绩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 按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不予录取。
3. 已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的全日制考生,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相同专业,但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其他已接受拟录取考生不再接收其校内调剂申请。
(四)录取类别
1. 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院设立专职监督员,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院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为0532-58957936。
(三)信息公开制度
管理学院和校研究生处网站专栏公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作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58957936),学院工作小组进行核查、处理。
管理学院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