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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研究生教育 > 培养与管理

关于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06-16 09:39:03           浏览数:0

关于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1.请认真按照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尤其是图表格式、标注,参考文献标注、中英文目录、中英文摘要等普遍存在的问题;请将修改好的电子版(最终版,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题目,如张三0910022青岛市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于6月20日前发送到chendongjie@qau.edu.cn;学院将对所有论文跟答辩前交上的电子版进行对照检查,并对抄袭率进行检查。对答辩后各同学的修改情况将提交给学院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决定是否建议学校委员会授予学位。(请注意是所有同学的论文,重大修改的论文另外还要请专家再次评阅)

2.按照答辩前发下的注意事项中的要求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论文的提交打印等工作,论文提交请用最终版论文,格式可微调。

3.有问题请咨询0532 86080294 陈老师。

4.论文格式要求和答辩后整理的材料请见附件,整理的材料电子版请27日毕业典礼结束后到学院上交。

附件: 论文格式要求    相关材料表格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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